关于发布《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专业导师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的通知-8846威尼斯

发布时间:2016-04-22 12:21:06来源:教务处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直属各部门:

 为配合完全学分制更好实施,推进专业导师工作的进一步落实。特修订了《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专业导师管理办法》,并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专业导师管理办法

 

                                   (2016年修订)

 

 为配合完全学分制更好实施,推进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充分发挥教师对学生学业的指导作用,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学习习惯,掌握科学学习方法,合理利用课余时间,提高自我管理自主学习能力,落实人才培养目标,学校将改革和完善专业导师制度,推进专业导师工作的进一步落实,特修订专业导师管理办法。

 

 一、专业导师任职资格

 

 1.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责任心,为人师表,关心学生成长成才。

 2. 熟悉学校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规章制度,充分了解相关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计划及课程设置等。

 3. 一般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在职专业教师(包括双肩挑或管理岗位)(辅导员除外),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合理的知识结构,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一定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及专业指导能力。

 

 二、专业导师职责

 

 1. 熟悉学生基本情况。掌握学生姓名、年龄、性格、爱好、特长、专业类别、学生及家长5657威尼斯的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有针对性指导学生大学生活及学习。

 2. 指导学生行为规范。向学生进行教学基本规范、行为准则等的培训,增强学生专业归属感。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有针对性提高人文素养及综合素质。

 3. 指导学生选专业。就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计划、课程设置、实践环节、就业方向等内容对学生进行辅导启迪,帮助学生了解相关专业的培养规格、要求及行业需求状况,帮助学生完善知识结构

 4. 指导学生选课。依照学校完全学分制管理办法,根据学生特点和学习能力,分门别类指导选课,并帮助学生制订个性化学业计划。

 5. 指导学生学习。为学生解读免修、免听、辅修、修业节奏、提前毕业等有关学籍管理制度并给予充分指导。

 6. 指导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项目、三小制作、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各类科技活动。

 7. 指导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创业或就业规划等。

 8. 尽可能将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辅导答疑、科研等结合起来,形成跨年级、跨专业学习梯队,实现高年级学生指导低年级学生,不同专业学生相互交流等良性循环,尽可能实现全程跟踪学生的学习状况。

 9. 关心帮助学习困难学生。对受到学业警告的学生给予更多的帮助和指导,制订课程重修计划,落实学业帮扶措施。

 

 三、专业导师遴选

 

 1. 专业导师实行选拔制。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报名,由二级教学单位根据其教学、科研工作态度等进行遴选,每学年末选拔下一学年的专业导师。

 2. 专业导师实行学生、教师双向选择制。一般通过查看网上教师及学生信息互选,未能选到导师的学生由学校统一安排。学生优先选择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教师做导师,鼓励选择其他专业教师做导师。允许教师通过各种正常途径宣传自己,如制作个性化简介

 3. 专业导师实行淘汰制。学生中途提出更换导师,经核实确有正当理由可同意更换。

 4. 专业导师指导对象覆盖到全体学生。每个专业导师原则上指导同级学生3~10名。双肩挑或管理岗位教师适当减少。

 5. 新生入学前专业导师及时安排到位每位学生进校前或一入学就能得到专业导师的各方面指导。

 

 四、专业导师工作方式

 

 1专业导师和学生信息互留,包括手机号互留、建立微信群等,实现专业导师简介及指导学生名单网上可查。

 2个别指导与集中指导相结合,定期指导与不定期指导相结合,分年级指导与全年级指导相结合,个别问题个别指导,共性问题集中指导。每个学生每学期面对面指导不少于3次,其余时间保持电话或网上联系,每周不低于2次。

 3指导方式灵活多样,包括讲座、座谈、课题指导、讨论会、个别面谈、参观访问、网上交流等多种形式。

 

 五、专业导师工作评估

 

 1. 二级教学单位确定一位领导具体分管专业导师工作,主要负责专业导师的选拔、日常管理、评估等。

 2. 二级教学单位与专业导师所属教学团队签订目标任务书,明确职责,交教务处备案。

 3. 二级教学单位对专业导师实施常态化检查,强化过程性评估包括对团队或教研室进行评估、对专业导师本身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每位学生全过程联系时间记录、指导内容记录学生评价等。教务处会同人事处、质对二级教学单位进行评价,纳入绩效考量

 

 六、专业导师激励

 

 1. 专业导师工作预留专项经费,按指导学生数计入绩效,由人事处管理及发放。平时发放80%,二级教学单位考核后排序,10%补足至120%10%不补,其余补至100%

 2. 教师在职称晋升、定级以及年度评优评价中,专业导师工作列入重要的教学考量依据

 3. 专业导师指导的学生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称号或获得奖学金等,作为年度评优重要参考内容之一

 4. 在遴选研究生导师时专业导师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权。

 

 七、专业导师工作实施

 

 1. 专业导师工作需要得到团委、学生处、辅导员、学生记者等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在学生中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实现学生人人知晓。

 2. 专业导师工作需要各部门分工协调,新生录取前人事处、教务处向招办提供专业导师信息、拟指导学生数等,作为通知书附件提供给学生,供学生选择。

 3. 专业导师工作的顺利实施需要配套的信息化平台支持,包括专业导师简历上网、学生信息系统向教师开放、学生教师互选过程可控、学生网上评价等等。 

 

 八、专业导师工作改革与创新

 

 1. 学校鼓励各二级教学单位和广大教职员工对专业导师工作进行探索和创新,鼓励开展项目研究与实践。教务处通过项目申报立项建设的形式,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2. 本管理办法由教务处、人事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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